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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医公布《关于对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的规定》

发布日期::2014-01-15 字号调整 14px 浏览次数(

关于对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的规定

北大医学部学位字[2014]06 号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(2004年8月28 日修正)、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、博士学位的规定》(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【1998】54 号文件)、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》(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【1998】06 号文件),结合医学部研究生培养及管理工作的现状,对《关于对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规定》(北大医学部学位字[2006]08 号)进行修订如下。(见表 1 和表 2)


1.*指北京大学医学部(含附属医院、教学医院)以外的单位(含北京大学校本部) 

2.凡参加匿名评阅的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委员会委员组成中可有 2-3 人不是论文评阅人

 

北医公布《关于对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的规定》(图1)

1.﹟ 指北京大学医学部(含附属医院、教学医院)和本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单位(含北京大学校本部) 

2.凡参加匿名评阅的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委员会委员组成中可有 2-3 人不是论文评阅人 

 


北京大学医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

2014年1月3日